服务咨询
0871-65098596
作者: 时间:2024年10月31日 15:15 点击数:
由于 原因,本人(姓名) (身份证号: )不能亲自到场办理 事宜。特委托(姓名) (身份证号: )作为本人合法代理人,全权代表本人查阅档案并办理相关事项。
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和行为,本人均予以认可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委托期限: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。
委托人签名:
被委托人名:
年 月 日